我很喜欢深雪在爱情上的态度。
唯我独尊,女王似的。
她的新书《女人开放但不豪放》让我觉得非常过瘾。
“让你爱上我的智慧,仰慕我的态度。我的乳尖我的大腿我的软语,你最后得到。”
女人,永远不要让男人太容易得到你的身体。
太容易得到,除了让男人觉得你放荡之外,很可能在你要求分手时,成为男人攻击你的藉口。
我永远都不想听到,“你不爱我,酱我们XXX时,你又酱享受?!”
问这个问题的男人像个白痴,听这个问题的女人绝对鄙视。
你打野食时难道不畅快吗? 难道你对妓女用情很深?
外在内在都重要,可是你永远要逼男人先学会欣赏你的内在,才给他一点甜头。
一个男人爱上你的头脑和态度,你们的爱情才会越来越进步。
爱一个人决不会是互相忍受、迁就和改变。
爱情是让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相濡融合,这当中不存在一丁点委屈。
所以,当一个男人对你发牢骚,问你为什么不能为他而改变;他其实并不珍惜你的独特你的态度,你们的爱情只会越走越下坡。
那么,你为什么不绝情地分手呢?
每个匙孔总有相配的钥匙。
有时扭曲的钥匙也能成功开锁,只是用得越多越扭曲,最后变得不堪入目。
何苦呢?你只是在作践你自己。
Sunday, May 16, 2010
爱情女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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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May 10, 2010
一点点低潮
我表现得一派阳光亲切,有没有谁发现其实我在硬撑?
阿爱觉得我很爱逞强,对我伤害越大的事情,我常常用最无所谓的语气带过。
连她也必须很小心,才能不忽略我的脆弱伤心。
我的基因里叫“逃避”的因子一定比较多。一遇到难受的事情,我竟然把很多(同一时间发生或要处理的)事情都忘光光。
然后假装自己很安全,粉饰太平。
结果突然到了一个临界点,眼里倔强的眼泪摇摇欲坠。
西西就要离开我了。
无论我如何撒娇耍赖,她都不会留下来。
有时候望着她,我会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他离开的背影。
那个画面一闪过脑际, 我就会很突然地干呕。很不舒服。
生命中进进出出的人不少,有时候看见别人转身我就很不安。
我很害怕寂寞,很害怕对我重要的人会离开。
很害怕风吹落叶,萧萧的想念心情。
能不能请你保证你会永远留在我身边?
我一直告诉自己我很坚强 结果当离别的日子接近时
我又和几年前某人要离开时一样 拼命地去爬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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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May 4, 2010
千年道行一朝丧
所谓千年道行一朝丧,我终于明白宿醉是很痛苦十分痛苦超级痛苦的事情。
话说我这滩烂泥到家时已经接近凌晨五点。
我依稀记得我爬回我的房间,在厕所吐了一轮后失去意识。
早上八点多,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心,头痛欲裂地醒了过来。
想吐得不得了,我推开厕所门被眼前一片污秽吓倒了。
看来我昨夜脸盆马桶地板傻傻分不清楚。
我忍着十万屯想吐的欲望,去楼下拾了洗洁粉、桶和刷子,很认命地刷洗厕所。
等到厕所干干净净飘着香气了,我才放心的:“唔恶……”
呜……我好痛苦。
呜……我全身好臭烟酒酸味。
拖着沉重的身体,我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,把枕头套拆开、和棉被一起塞进大纸袋里等送洗,枕头们全搬出去晒阳光。
走几步路就是一个头昏。
把衣服丝袜内衣裤妥实分开浸好肥皂水后,我已经觉得虚脱了。
我半撑着身体,背靠着墙壁,花洒里的热水哗啦啦打在身体上,却无法让我清醒一点。
我觉得当时的状态好象被铅球打到头,然后铅球倒挂在眼皮上,头很痛、眼皮很沉重。
我用毛巾包着湿头发,倒头就在空荡荡的床上“昏迷”。
期间醒过来几次。呕吐,喝了杯温蜜糖水,再昏睡。
我吐了六次、喝了八杯温蜜糖水,心里重复地想:“是谁说温蜜糖水对宿醉有效的?”
其实从第二次呕吐开始,我吐的都是黄胆水。
黄黄的、苦苦的。
我一方面觉得对不起我的胆;另一方面又讶异人体内竟有那么多的黄胆汁可以吐。
我的症状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多,我爸爸觉得对我的惩罚足够了,才拿出他的宝贝普洱醒酒茶给我喝。
然后外加一句:“我像你酱的年纪时,喝几多、酒乱参都没出事过,都不明白为什么你这样不喝得。”
爹,山水有相逢,我会精进我的酒艺,咱们择日再比拼。
宿醉有点类似生病,都是吐个不停。
可是生病时你觉得自己楚楚可怜,大家对你无微不至;宿醉时你觉得自己十分没用,其他人斜眼说你:“抵死!”
Posted by 徳芙妮 at 9:21 PM 0 comments
Labels: 生活大事。小事
Monday, April 26, 2010
无知的笨蛋!
当我走出Poppy的那一刻,突然地天旋地转,我知道自己完蛋了。
刚刚在Over Time Bar里喝了几杯啤酒?我记得的,Aromatic两个pints、Lager一个pint。
之后我兴高采烈地,提议要去Poppy。
啊啊,始作俑者是德芙妮我自己呢。
在Poppy里发生什么事了?
我回想:我进去了,和朋友的弟弟打了声招呼,朋友弟弟递来一杯酒,我喝了几口。里面满满都是人,人挤呀挤,我踩进了小沟渠,双脚都湿了。在凌晨一点一刻,我写了一封信息给太阳,说Poppy到处都是水,我的脚湿了。
嗯,当时是清醒的。
然后我和男伴们去跳舞了。
包包很重,太多的陌生人。我选择不跳了。我告诉男伴们我会乖乖坐着的,要他们玩得尽兴点,“去揽女仔啦!”
我以为女生在舞池里摇摆,会招引狂蜂浪蝶。
殊不知单独坐在一角的女生,更是狼口里的嫩肉。
男生们来来去去,我都说:“我和男朋友一起来的,他待会就会回来了。”再附加一句,“今天很多美女,快点去跳舞,埋zap输!”
色狼们摸摸鼻子,走开了。
其实我可以flirt一点的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我很抗拒在club里认识狼。
因为这些狼并不想认识你,他们身上有很浓洌的性欲味道,只要你的身体曲线是女性化的,他们都不介意舔舔你。
噢,然后关键性人物出场了。
我记得他的模样,戴着眼镜、斯斯文文。可是无论我如何回想,都记不起他的名字了。
他问:“你是那个XXX的朋友,对吗?”
我一脸疑惑,难道他指的是朋友的弟弟?
他继续说:“我看到你们一起说话,那个黑黑的。”
啊哈,黑黑的?那就是了。防线立即卸下来许多。
我问:“你怎么不出去跳舞?我是负责顾包包的。”
他笑了笑:“如果全部人都去跳,那么酒谁来喝?他们叫了很多酒,不喝太浪费了,你也帮忙喝一点啦。”
然后,他递了一个杯给我,我就一杯两杯三杯,和他一边谈天一边喝酒。
他和狼人门似乎有些不同,他没有问起“第一次来吗”“有没有男朋友”“住哪里”这种狼人们普遍会问的问题。
他让我觉得他对我没有企图心。我们聊得都是无关紧要的话题。
结果,灯亮了。我茫了。分不清楚谁是谁。
那个斯文人突然向我要电话号码,我才惊觉自己犯了多大错误。
如果我的朋友没来接我,我会在哪里?
走出门口的那一刻,我只能无助地靠在别人身上。
吐了又吐,还要人抬进屋子。
本身的形象全化了。
我懊悔地要死。
我第一次喝至如此地步。
报纸上那些酒后被奸的无知少女就是影射我。到最后我也不确定那个人到底是不是朋友弟弟的朋友。
我随随便便喝了人家递来的酒;随随便便喝别人攀谈。
这期间可以发生很多事的。
我一直自翌聪明。
到最后也只是一个白痴!
懊悔到极点啊!!!!!
Posted by 徳芙妮 at 10:39 PM 0 comments
Labels: 生活大事。小事
Monday, March 22, 2010
Wednesday, March 17, 2010
不像话
因为需要而去翻查以前的照片时,越看就越觉得自己不像话。
mai du an duey -- 韩语(不像话)
看看我2007年去香港游玩的照片,
我好想去slap我自己两巴。
哇啊!真的好……好村姑哦!
再看看我去年8月去星加坡的样子。
呵呵呵呵呵~
很水噹噹吧~
我自己都怀疑自己曾经整容了。
差好多噢……
眼睛也比较大了。
为什么呢?
如果我是男的,这个女的我一定追!
然后到2010年咯~
嗯……
不得不认同明仔的话。
我的样子有点惹打。
*吾好woh我geh面啊*
哎哎……我的美丽真短暂!
不像话不像话!
Posted by 徳芙妮 at 9:11 PM 0 comments
Labels: 咸丰年事。回忆
Friday, March 12, 2010
I ♥ Interview
最近觉得自己像celebrity,常常都在排schedule接受访问。
访问英文译作interview,当我告诉朋友我有interview他们都以为我要换工。
不是面试,是访问啦!
我接受了一个关于电台的集体访问。
在Hotel Maya舒舒服服地度过了一个下午。
谈天吃零食,我和其他六个漂亮的女生比较批判了三个主要华文电台。
我知道这个访问是集体进行的,只是没想到大家都是美女。
你可知道,被美女包围的我有多开心呐!
几天后,负责人打电话给我。
她说她很impress我当天的穿着打扮(谢谢ZARA,super high fashion!), 她需要人在fashion上给予意见。
访问行程如下:
10am 到我家,在房间拍拍照片、看看衣橱
(她希望我搭配出几套最喜欢的打扮,我想我的发箍情意结可以派上用场)
11.30am 和采访小姐出去血拼,谈论我最喜欢的品牌、会关注的设计、价格接受 度和fashion sense等。
作为一个涉世未深、虚荣又爱炫耀的女生,我差点就答应了。
住处被陌生人入驻拍照,还是十分不放心。
我单独在家里接受访问,万一来者不善呢?
所以我就推掉了,用的理由是“妈妈不喜欢陌生人进家里”,幼稚的藉口。
两天后,接到了杂志的来电。
要求我接受简单的电话访问,谈谈我的旅游经验、最喜欢的国家、未来的旅游计划等等。
当时在公司吃着午餐。因为对方华语发音正统,我就重拾中华华语对应。
结果四周一阵暴笑声,取消我的标准发音。
FML……这个社会有病啦,马式华语变成主流,正确的华语反而被取笑。
电话访问完毕后,我因为事先没有准备十分不放心,主动要求审查稿子,幸好对方也有此意,我可以把自己的访问弄得漂漂亮亮啦~
呵呵
一次过足当celebrity和记者的瘾,开心 XD
Posted by 徳芙妮 at 12:14 AM 0 comments
Labels: 生活大事。小事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