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anuary 4, 2010

人人应该当美男美女

我不修边幅很久了。
尤其是上班时。

我不梳头不化妆不打扮,如果可以的话,我想把牙刷也带去公司刷。(早上就可以睡得更迟咯,哇啦啦XD)
这种邋遢样维持了大概三四个月。
我最美的那一刻,应该是面试那天吧。

在我丝毫不觉得我的“猫样”有何问题时,瞅先生在我脑中点亮了一盏灯。

小瞅很Charming,一个懂时尚的医生。
我可以想象他穿着得体,身染古龙水,微微地笑,眼神炯炯地询问病人病情。

他说:“这是尊重我的工作。”

我觉得穿正式服装很别扭,老是觉得穿得不美丽。
“反正都不美丽了。”我想,那么就不打扮吧。
虽说我是公司的公关人员,但是几乎都留驻办公室呀,打扮得再美又让谁看呢?

小瞅不认同呐,他说吃中饭时或走在路上时,也许有人会对我得体的外在形象留下印象。
也许新的姻缘就在转角处。
“人都是先看外表的。”charm瞅说。

这些话,我看过听过很多次。
只是没想到有一天有人会如此对我说。
哎哟,我有这么糟糕吗?(仿佛看见瞅瞅用很快的速度不停点头)

我常常告诉旁人:“一个人的形象,在乎于别人怎样看你。”
(又是一个“讲就叻;做就不掂”的实例)
我可以想象其他人在我背后笑我丑陋 T.T
怪不得最近我上司告诉我她之前的assistant都不用说话,打扮得漂漂亮亮待在身边就很好了。
多明显的暗示呀,讽刺着我多话又邋遢。

从瞅仔处得到的真谛,我会好好放在心中反复背诵。
品味是一种生活态度。
是应该无时无刻、不经意或习惯性perform的姿态。

我太愚昧了;那一刻瞅先生挺直的背、 优雅时尚的装扮一瞬间看起来有如神祗。
闪闪发亮。

噢,我也想当天使。
所以我会当个得体的公关。
我会梳头化妆打扮减肥运动。
请叫我:“美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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